雄檢下晝以證人身分傳喚李謀偉,釐清榮化管線產權,經檢察官漏夜偵訊,當庭由證人轉列被告。

他又說,「這麼多人受難長短常不應該産生的工作,李長榮所有員工包括我在內會共同司法查詢拜訪」,司法查詢拜訪可能需要一段時間,但實情總會出現的。



李謀偉受訪說,李長榮會合營司法調查,但願經由這個事件,把氣爆發生緣由一條一條釐清,把究竟還原,「應當我們要負的責任,我們會負」。

檢察官諭令重金交保後,李長榮員工經約30分鐘籌錢,帶來2000元現鈔一捆200萬��,共10捆,辦好交保手續後,李謀偉在多量媒體包抄下,步出地檢署

(中心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014年8月26日電)雄檢偵辦高雄氣爆案,今全國午傳喚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,歷經6小時餘偵訊,深夜諭令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40827/1321339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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